一、核销经费,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1.项目负责人到计财处办理核销清账手续,并打印项目明细账(计财处盖章)。
2. 项目负责人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下载并填写最新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以下简称《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其中“六、课题资助经费总决算”一栏,应严格按照项目经费明细账填写。
二、项目负责人将填写好的《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1式1份拿至科研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科研处在《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上盖章。
三、项目负责人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将鉴定材料统一装订成册(除专著外,将所有资料(或复印件)于左侧装订成册。以专著为成果主件的,必须另提交专著),科研处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寄送鉴定材料1式7份,同时发送电子版,并报科研处1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