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发布时间: 2018-09-06 浏览次数: 548

  

  

一、本市看病住院医疗报销

1.看病参保生先到校医院诊断病情进行治疗。(住到本校医院报销率更高);

2.需要转院治疗的参保生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转入贵医院住院单到校医院开据“转院证明”;

备注

3.学生带“转院证明”及个人“社会保障卡(或临时卡)”入院治疗,并出院直接结算报销即可。:未收到社会保障卡的参保生先去到北京路大寨沟工行办理临时社保卡再回到校医院开“转院证明”。

备注:若学生发生突发疾病直接到校外医院住院治疗的,出院前先到北京路大寨沟工行办理临时社保卡(未收到社会保障卡的参保生),再回到校医院补开“转院证明”,回到入住医院递交社保卡结算报销。

4.出院结算后把“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单”和“住院费用结算统一票据”复印到一张A4纸上,交学生处资助科办公室。

5.最后携带本次住院相关材料原件至计财处王红老师处办理“商业保险”报销流程。

二、异地(各种假期和支教过程中)看病住院医疗报销

1.出院归校后先到学院辅导员老师处按照学院医保证明模板开好证明盖好章,凭着学院出具证明到学生工处资助科登记并开据学校“证明”;

2.“证明”及相关住院材料和证件去沙依巴克区社保局(红山南航大酒店右侧后面500米就到)备案;

3.后到劳动保障局(南湖路人力资源办公15层大厦)大学生窗口进行报销业务;

4.指定时间报销完毕后相关结算单和票据复印到一张A4纸上,交学生处资助科办公室。

5.最后携带本次住院相关材料原件至计财处王红老师处办理“商业保险”报销流程。

  

附件:学院医疗保险报销证明填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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